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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以亮:米沃什的启示
来源:平行诗歌网 作者:李以亮  发布时间:2009/6/16


据《米沃什词典》,切•米沃什在他漫长的一生里有过几次致力于诗歌的翻译、编辑和传播的努力。作为诗人行动力的一部分,重要的一次发生在晚年。由他选编的《明亮事物之书》1996年在美国出版。对于此书,博学的中国诗人西川从诗人提供的“世界诗歌地图”的角度,提出了异议(见西川《米沃什的错位》一文)。不过,如果我们不仅仅是从空间(国别)或时间跨度去衡量,而是抱以更加“同情的理解”去看,即将米沃什编定的这部《明亮事物之书》看作一部“主题诗选”,我们就会发现诗人米沃什的苦心孤诣。这就是书名所昭示的,是对“明亮的事物”的发现,是对一种启明的寻求。 

正如汉娜•阿伦特所言:“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代中,我们也有权去期待一种启明,这种启明或许并不来自理论和概念,而更多地来自一种不确定的、闪烁而又经常很微弱的光亮。这光亮源于一些人,源于他们的生命和作品,他们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点燃着,并把光散射到他们在尘世所拥有的生命所及的全部范围。”米沃什本人也明确表述过与此近似的观点。他说:“一位作家最重要的一项工作,就是向读他作品的人,展示出一个能使其生活变得更热情的空间,亦即使我们免于像银河一般的死寂。” 又说:“诗最重要的特质是给人生经验一种肯定的评价。我们这个世纪的诗,包括我自己的作品,都有着过多的否定和虚无。想到这一点,我就觉得很悲哀,每当人类的历史经验和个人生存充满恐怖和苦难时,诗人们眼中的世界便成为黑暗一团,聚集着各种冷漠残暴的力量。然而,在个人的人生历程中,我常看到人性的崇高和善良,在危险时刻发挥了激浊扬清的作用。我的作品多少表达出我对人类美德的感恩之情,因此,我自认我写的诗还有点价值。” 

“使生活变得更热情的空间”、“使我们免于像银河一般的死寂”的事物、“人性的崇高和善良”——这不就是我们寻求的“明亮的事物”吗?做出这种否定之后的肯定,“给人生经验一种肯定的评价”,是难的;而有资格做出这样肯定的人和有能力做出这样肯定的人,仿佛已越来越少,所以越发显示出可贵。从大的方面来说,这是对现代主义最重要、最有意义的纠正,至少是某种有价值的强调。 

二十年前,我们记得顾城写过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\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”,他还写过,“我想在大地上\画满窗子\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\都习惯光明”,虽然他不幸也成为了一个被黑暗吞噬的人。我们的确需要深入存在黑暗的勇气和精神,逃避和回避都是没有出息的行为,也无缘于诗的创造和追求。问题仅在于:深入虎穴的目的只是为了以身饲虎么?至少我看到目前有一种诗歌写作上的倾向,不仅有这个危险,更似有这种“自觉”,这些写作者一味“崇低”,肉身存在对现实黑暗的反抗,不是达到对现实黑暗的超越(揭露只是超越的第一步),而是走向了反面,付出了与黑暗同构的代价;在诗歌领域里,则是以对诗歌审美原则的背叛为代价。我们相信,诗人在洞察世事、了解人性方面敏锐和犀利的探索,从来都是必要的。问题是,诗人的歌唱和言说是否饱含了因理解产生的深情:同情或赞美。我们不希望无视天才更不愿贬低天才,也不指望所有的诗人都成为所谓“时代精神的代言者和历史的典范”,我们也理解总有一些人总是与“时代的总体状况”格格不入,不是比时代来得更早就是更迟。但我们至少有理由期待,天才能够带来一些起码的精神之光,而不仅是一些一味打击人的基本生存信念的成功者或失败者,甚或只是一些不可理解的怪人。玛格丽特•阿特伍德说得好:“写作也许有关黑暗,有关一种想要进入黑暗的欲望甚至强迫感,并且,幸运的话,可以照亮那黑暗,从中带些什么回到亮处。” 

  
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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