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
陈冠学:大地的事(二)9-10节
作者:东西文库  文章来源:转载  点击数3762  更新时间:2011/5/30 15:16:32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第二部分: 第9节:九月六日

    读完了这部书,正好鸡啼头遍。

    在此起彼落的半夜鸡啼声中,我满足地熄了灯,也不看壁钟是几点几分。

    家里下半夜就交由鼠兄做主了,我也没奈它何!反正我主白天,它主黑夜;道并行而不相悖,我主白道,它主黑道,轮番接班,谁也不碍谁。

    九月六日

    农忙时,有时几乎连停下来换口气都不能。

    另两分地的番薯已不能再耽搁,今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,一口气割了藤,犁开来,拢成堆,待收工时,日头已落,天色早已暗,土蜢早已开洞门振鸣许久了。

    幸好这几天都或晴或阴,或虽密云而不雨,要不然,拖泥带水,是无法收番薯的。

    看样子明天免不了有场豪雨,初秋是多雨的季节。

    后天便是中秋节,只怕恶劣到要在风雨中过,语云:月到十五光明少。

    但愿明天来场豪情的西北雨,把近日的份儿下尽,好让后天一整天一整夜日朗月明。

    只觉满身干燥,粉粉的,脸上、手上、脚上,尽被尘封。

    人在活动中居然还被尘封,难怪静物无抵抗,会怎样被埋没了。

    在工作了一整天之后,在被尘封干粉了一天之后,跳进小溪里,在大自然的辽旷中,在无边夜色的黑幕下,脱光了衣服,袒裸裸地,无一丝牵挂地,躺在从山中林间来的清泓里。

    洗除外在的一切,还出原本的自我,是何等的享受,何等的痛快!这里半里方圆内没有人。

    若单就本地域而言,一平方公里密度大约有八十人。

    依照理想标准,还嫌太拥挤。

    最好是一平方公里五人至十人,不能超过十人。

    只有在这个限度下,人才有真正的自由之可言,才有真正的尊严之可言,一旦超出这个限度,人的自由尊严都受到了折扣。

    听说一些所谓文明国家,实际密度达到一千五百人以上,那简直成了猪圈里的猪,厕所里的蛆,算不得是人了,真不知道那是文明呢?野蛮呢?实际上每个城镇,密度都超过此数,那是自我作践。

    故神农氏定日中为市,那是对的。

    城镇平时是一个废墟般的市地,无人居住,每月定出两三天赶集,通有易无。

    过后又是个废墟,这才是健康的人世。

    所谓国家、政府,无非病态密度的产物,或更简单地说,是密度的产物。

    故所谓政治、法律,不用说都是人世病态的赘疣。

    因此有统治、被统治、压榨、反抗、把持、革命等血腥的事件。

    老子主张小国寡民,那是透彻的智慧。

    直洗到满足了,提了换下来的衣服,我赤裸着走回家,又赤裸着提满了一水缸的水。

    然后穿了衣服,所谓不能免俗,自小穿戴惯了,一时不惯久裸。

    不打算今夜摘番薯蒂,这一份工作正够明天一整天做。

    同样的一种书,版本不合心意,除非不得已,手边没有别的本子,就是最心爱的著作,也不会欢喜拿起来读。

    比方《论语》或《孟子》,几乎可算得是不能离开案头的人类实践智慧的圣典,但是版式、字体、纸张有一不合意,读起来便觉有几分勉强;若三方面都不合意,圣典归圣典,不止不爱读,还觉十分厌恶。

    因此,版本对于一本书极为重要。

    不是用纸豪华、价钱高贵,便是讨人喜欢的书。

    一本书讨人喜欢不喜欢,除了最基本的条件——是否合于人的视觉生理的要求之外,还有读者个人读书史的背景在,更有书本本身的先天模式问题。

    总之,这已达到读书三昧的境界与涵养,有时很难为外人道。

    我的书橱里、书架上,单是《论》、《孟》便有十多种,只朱熹集注便有好几部,有的纯粹是为了校勘上不得不备做对照的,有的纯然是为了版式、字体、纸张的特性而收置的,也有全为实用,便与携带常读,不怕污损的;也有些我极其不喜欢的本子,只为储存而已。

    举《论》、《孟》足以概其余的一切书。

    有些书,无论各种角度,都十分令人满意喜爱,往往只偶尔拿出来把玩把玩,蜻蜓点水般地打开来随意读个一页半页,生怕污损,便又随手收藏起来。

第二部分: 第10节:九月八日

    若一本书没有别种版本可得,而条件又很不满意,却是急于一读的好著作,便不免十分懊恼,边读边受折磨。

    因此一般不够格的字模工、出版者,常令我伤心,而目为书本界的猪,徒然糟蹋一些好著作。

    有时便是不读书,在一盏孤灯下,把家里的藏书,一本本一部部拿下来摸摸翻翻,看看书名和作者姓名,开开陈年的或新出的书香,便悠悠然的,有了陶情冶性之功。

    古人说:“读书论世,尚友古人。”翻藏书,可在一夜之间,上下古今,精接神通,便觉无限的充实、无限的安慰。

    今夜我没有读书,但是差不多把家里的藏书都翻遍了。

    熄了灯,满足地上了床,却发觉有一只萤火虫,幽幽地自在地在室里飞着。

    它腹下的萤光,竟依稀有七八寸直径宽的照幅。

    看着它在黑暗中缓缓地划着柔和的曲线,这里早已是黑甜之乡,谁还分得出是醒着是睡着呢?

    九月七日

    摘了一整天的番薯蒂。

    下午大雨滂沱,霹雳环起。

    若非番薯田在家屋边,近在咫尺,真要走避不及。

    低着头一心一意要把番薯蒂赶快摘完,霎时间,天昏地暗,抬头一看,黑压压的,满天乌云,盘旋着,自上而下,直要卷到地面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,在荒野中遇到几回。

    只觉满天无数黑怪,张牙舞爪,尽向地面攫来。

    四顾无人,又全无遮蔽,大野中,孤零零的一个人,不由胆破魂夺。

    大自然有时很像戏剧,像今天这种大西北雨的序幕前奏,可名为恶魔与妖巫之出世。

    正当人们笼罩在这样恐怖的景象中,胆已破、魂已夺之际,接着便是闪电缠身,霹雳压顶,在荒野中的人,此时没有一个不是被震慑得气脱委顿,匍匐不能起的。

    好在再接着便是大雨滂沱,再看不见满天张牙舞爪的黑怪,而闪电与霹雳虽仍肆虐不已,却多少为雨势所遮掩,于是匍匐在地的失魂者,便在雨水的不断浇淋下,渐渐地苏醒,而闪光与雷声也愈来愈远,转眼雨过天晴,太阳又探出了云端,树叶上、草上闪烁着无边亮晶晶的水珠,一场大西北雨便这样过去了。

    你说这是戏剧不是戏剧?因为是在家屋附近,又为了赶工,直待到闪电与霹雳左右夹击,前后合攻,我才逃进屋里。

    遇到这样气势万钧的大西北雨前奏,谁也不能逞英雄,因为此时在天地间除了它是英雄之外,不准有第二个英雄。

    此时它是无敌的大主宰,任何人都不能不慑服。

    牛群在原野上狂奔,羊群在哀哀惨叫,树木在尽力缩矮,哪个敢把手举得最高、头伸得最长,定立时被劈杀。

    一场为时一小时的大西北雨,到底下了几公厘的水,虽然没做过实验,只觉好像天上的水坝在泄洪似的,是整个倒下来的。

    每一雨粒,大概最小还有拇指大,像这样大的雨粒,竹叶笠是要被打穿的,没有蓑衣遮蔽,一定被打得遍体发红。

    但是本地原是山洪冲积成的沙石层,渗水极快,无论多大多长久的雨,纵使雨中行潦川流,雨一停,便全部渗入地下,登时又见灰白色的石灰地质,干净清爽,出得门来,走在坚硬的庭面路上,一点儿也不沾泥带水——这是我酷爱这一带旱地,而不喜欢外边水田田庄的理由。

    终于雷声愈来愈远,电光只在遥遥的天边横扫。

    太阳又出来了,一片清新的空气、鲜洁的色彩,仿佛听见了贝多芬田园交响曲第四乐章《牧羊人之歌》。

    九月八日

    昨天所摘的番薯分两车出,昨日黄昏时出了一车,今早日出前出了一车。

    今天又办了点儿货,还特地买了几个中秋饼,回来时已将近晌午。

    今早一觉醒来,发现天气晴朗得可爱,一整个早晨和上午,风和日丽,就觉得万分的快意,但愿今夜中秋月圆,万家千里共婵娟!可是一过了午,云翳冉冉而生,不免十分担心,生怕扫兴。

    平生不知赌博为何物,此时对于今夜晴阴的关心,却宛然有赌博感,即一种在未知数之前的焦虑与悬宕之感。

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