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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转载 点击数:2820 更新时间:2011/5/27 16:18:16

1.还乡病
  
   敬文东在《六十年代的“还乡病”》一文中说:“还乡其实就是在消灭故乡。”给我的还乡梦也浇了一盆凉水,我在梦中醒了,不甘心地醒了。其实,我何尝不知道还乡就是消灭故乡呢?只是我不愿意相信,故乡真的可以消失吗?我的乡愁依然强烈,乡愁,依然是我个人的哲学。它可以解释我生存的一部分价值,从内部将我掏空。

   就还乡梦来说,它不是一成不变的。30岁之前,我的还乡梦一直做不到家,总是中断。刚下火车,越过铁轨,走上玉米地的小路,梦就结束了。30岁后,我可以进入生我养我的那个小村落,遇见一些不认识我的孩子,跟他们打听一些人和事。35岁后,我的梦终于可以迈进家门,不等见到亲人就茫然了。40岁以后,我已经可以回到故乡,但一切都变了,我最爱的亲人已经不在这个村子里,故乡空了,我的梦用什么也不能填满。

   我还在做还乡梦,但已经变得漫不经心。既然一切都不能如愿,我倒真的想回故乡看看了。张曙光、桑克等在故乡生活的朋友来信说,这几年家乡大变,再不回来看看,以后可能就再也见不到童年生活的遗迹了。除了该死的工作占去了我的时间,绊住我的脚之外,我也真该抽空儿回故乡看看,毕竟快30年了,我已经到了贺知章的“少小离家老大回,乡音无改鬓毛催”的年龄。虽然,我曾无比羡慕那些能够常常回到故乡的人,但我却害怕回到故乡,我怕回乡后,我真的成了一名游客。

   我不知道回到故乡后,是否还继续做还乡梦。如果不做还乡梦,我将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?头痛,我在行动之前就已经头痛。如果我能频频回到故乡,我将是另外一个人,另一种心境。那些从没有离开过故乡的人,他们是否也会做还乡梦?如果他们也做还乡梦,那我回到这个有着确切地址的故乡还有什么用?对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来说,我不能因为顾虑和害怕就不回故乡,当作一次旅行不也挺好的吗?

   这样,我就可以轻松地回故乡,带着我的妻儿,让她们也看看我出生的地方。那里不会有什么特别之处,跟中国的任何一处乡村一样。只有我能看出这其中的不同,因它是我梦境的本源,尽管它已经百变其身,我依然能够认出它原初的模样,并做一番比较。除此之外,我会重新认识自己,为什么把一些人与事排除在梦外,我忽略掉的东西,是由于记忆的短路,还是有意避之?这样,我就可以审视自己的还乡梦,并替换一部分内容。

   我的还乡梦终于可以到站了,我可以在故乡加水,换一个车头。我会尽量不在故乡痛哭,我已经在梦里哭过多少次了,除了感情我无法把握外,我这列身体的火车可以开往任何一个地方。
  
  
  2.消失
  
   在半坡村,我跟你谈过“消失”,那是美国女作家托尼·莫里森一篇小说中的描写,一位黑人小女孩在父母吵架的时候,渴望自己能够消失掉。她从脚到腿、手臂、小腹、胸、肩膀、面孔一点点地消失,最后只剩下一双海蓝色的眼睛,却再也不能消失了。她不想目睹这一切,却必须目睹……
   这就是极限吧,一个活着的人可以谈消失,其实是在佐证另一种命运,不得不存在。
   我也想消失,至少死后不想留下任何东西,主要是不想留下尸体、骨灰、石碑之类的。给土地节省一点空间,就是给农民多一份粮食。苏轼说“是处青山可埋骨,他年夜雨独伤神”,如果把所有的青山都埋了骨灰,那仅有的一点青山不都成坟场了。先生若地下有知,今天也不会这样做的,仅留下“他年夜雨独伤神”的意境就够了。把骨灰撒了扬了随风去了,多好呵。它会成为尘埃的一部分,附在一片树叶或一片花瓣上,与泥土不分,与流水融在一起,这才是死后最好的拥抱。
   我不承认我曾经写下的任何东西,那是别人的事,与我已经没有任何干系。我也不会再为自己写下的任何东西发愁,如果有也只是文字本身天然的哀愁。
   我消失在爱喝的酒精中,我已经是别人的度数。我不再脸红,那已经是木炭在发烫。我也不必再隐喻、隐晦、隐匿什么,我在各地、各处,我是分散的集体,不再渴望相逢和重逢。
   有人说书籍是最好的墓地,我也不想再进图书馆了,我顶多是书架顶端的一层灰,被轻轻拂去。
   我消失在人群中,个性已毫无用处。社会更是一种杂烩,我就是那一片斑驳吧。然而,我知道我并不彻底,如果彻底,我就不用写下什么了。
   那双海蓝色的眼睛还在盯着我,“让我消失吧”。
   我也只剩下一双黑黑的眼孔,把不愿目睹的一切再目睹一遍。我不想再看见什么,我什么都看不见,那就用这双眼睛来思考吧。


  3.蝴蝶
  
  我喜欢蝴蝶,这跟庄子没什么关系,跟纳博科夫也没什么关系,如果说有那也是在爱上蝴蝶之后。我早就记住了李商隐的“庄生晓梦迷蝴蝶,望帝春心托杜鹃”,这是一种文化传承,即使我对蝴蝶没有太大的兴趣,其飘逸的精神还要流淌在我的血液中。至于纳博科夫,我倒非常羡慕他能带着妻子到世界各地跑,见识或捕获我没见过的蝴蝶,他是这方面的专家。
  
  真正对蝴蝶感兴趣非常偶然。妻子中学时代的一位同学,一天从山上回来,刚好碰到我的妻子和女儿,他随手给我女儿一只刚捕到的麝凤蝶。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黑、这么漂亮的蝴蝶。妻子说这个捕蝶人在单位不得志,所以常常去山上捕蝶,排遣其失意。我也爱去野外转悠,并不是因为失意,而是在城里呆久了心情烦躁,去放松一下,说漂亮一点就是去“师法自然”。
  
  蝴蝶这种昆虫,如果你不捉到手里仔细看,真的不知道它有多美,它因何而美,美在何处。我只是因好奇而去捕获它,后来想研究它一番,于是下狠心买了上下两大册的《中国蝶类志》。打开一看,呵,我不知道的蝴蝶真是太多了,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。
  
  三四年间,我捕到了几十种蝴蝶,更是做了上百个蝴蝶梦,比庄子做得还多,但却抵不过他一个梦。
  
  一次去某景区,因为捕蝶,我被罚5元,但兴趣依然不减。回来后想找人办个昆虫协会的会员证,由于怕麻烦,一直未办。因为捕蝶,我进山有了劲头,也因为捕蝶吃过不少苦,但收获并非只在蝴蝶身上。在山村农家小住,在山野里游荡,了解了山民们的生活,也领略山野的风情,更是见识了不少植物。然而,我心中一直很矛盾,对美的猎取是不是太残酷了,这也是一种杀生呵。虽然,我以研究、认识为名去捕蝶,并不谋什么利,而且付出还很大,但心里还是不踏实。
  
  捕蝶最美妙的瞬间,是在即获又未获之间,如果抓到一只你以前从未见过的蝴蝶,从蝶网中取出它的那一刻最销魂,心嘭嘭乱跳,两手颤抖,激动得要蹦起来。除此之外,就是在发现、追逐一只蝴蝶的过程中,你感觉自己要飞起来,更是恨不得自己也能飞起来,哪怕脚下就是悬崖。 
  
  唉,蝴蝶,太销魂,太折磨人。虽然我不惧玩物丧志,但我对标本并没有太大兴趣,除了对书查一下它的芳名、种类、习性外,对它的保留并未下过什么功夫。我曾经想过把自己捕到的本地蝴蝶送给女儿就读的小学,但由于自己生性懒惰而没有去做,唉,这也是遗憾。
  
  现在,我有了数码相机,以后再进山就不用带网子了。我可以把蝴蝶拍下来,而不必伤及它的性命,于己于蝶都是有益的。通过蝴蝶,我又喜欢上了花草,成了个“采花盗”,花草之后呢,我自己也不知道。
  
  
  4.采花盗
  
  这是我一本诗集的名字,写了几十种花。如果用“芳名”或“花间集”命名对我来说就太雅了,还是用“采花盗”更冲一些。
  
  先自吹自擂一番吧,我是本城最早在报章上呼吁鲜花的人。十几年前,本城还没有一家卖切花的花店,我就在诗中说,希望早一点能在城里买到鲜花,并自诩“爱我的人和我所爱的人太多”。今天想来好笑,不过是言过其实。就因为我在成都街头看到卖鲜花的父女,心里痒痒,才涂鸦了这篇习作。
  
  偶尔,我会从山间带回一束山菊花或荆勺(音)花,把他们装进透明的罐头瓶里,既朴素又赏心悦目,它也是我习画时的素材之一。野花虽小得不起眼儿,但聚在一起就会产生包容一切的美,而且一点也不骄躁,恰似清风徐徐吹衣,一扫胸中的晦气。
  
  入冬以后,是买切花的好季节,百合、玫瑰、康乃馨、马蹄莲、郁金香、剑兰、晚香玉等应有尽有,争奇斗艳。我和花市里的花贩们早就混熟了,我只要一去,他们就和我亲热地打招呼,“又来买马蹄莲了”。如果隔一段时间不去花市,他们还会责怪我,“你怎么好久都不来了”。女同事们买花最好叫上我,我会帮她们砍价,还可以便宜一些。她们常问我为什么喜欢花儿,我也不跟她们说,好像我真的有秘密情人似的。
  
   除了切花,我最喜欢的是水仙。每到春节将至时,我都会买上几头水仙,放在清水里养着。这些来自漳州的仙子,只在家中喝口白水,就把芳香送给你,咋不让人感激呢。如果没有冰清玉洁的水仙莅临,我都不知道这个年该怎样过。与水仙同为上宾的是杜鹃,它盛大而娇艳,说一盆杜鹃能照亮整个客厅绝不是在夸口,茶几上若再放上一束马蹄莲就更加醒目了。
  
  但我还是怀念大兴安岭的五月,鲜花盛开,碧草满坡。端午节清晨,我踏着露水上山,从山中采回一大抱野勺药、野牡丹。回到家里却找不到一只花瓶,没办法,就把它们插到水桶里,那是我用过的最大号的“花瓶”。那个年月,谁家里能有几枝绢花就会被指为小资了,一大抱鲜花那是什么概念。
  
  王晓渔问我,“花儿为什么这样不红”?
  
  我也不知道,就好比人生下来本无阶级、无观念,所以也不在乎扯下黄袍当尿布,用一种颜色当遮羞的政治。一个爱过死灰的人,用仅存的一点感激之情去兴叹,足矣。


  5.埋没
   
   朋友问我,不怕被埋没吗?我答:怕。但怕也没用。

   看看身边大群大群的灰头土脸的人,他们还活着,就被活埋了,我也在他们之中。偶尔还能感受一丝被埋没的幸福。这种幸福是带保险阀的,被上帝或某个伪装的神选中,才是不幸。

   我知道,一部分自我感觉良好的人,并不认为自己被活埋。他们不相信也不去思考这样的事实。诸如文学的误导,时尚化的与众不同,哲学的“同一性”,但是它们都不能谋取单一的胜利。永恒还是一个整体的追求,哪怕你渴慕的是一种速朽。

   我就是渴慕速朽中的一个,认为消失是无痛的最好药方之一,消失在集体中可以换取一份失去自尊的幸福。这样,我就可以制造灰土,不停地飞扬自己,并借此覆盖那些相似的面孔。

   从另一个角度说,活埋是一种集体的选择,其方式也是隐秘的。只有被活埋者感受到了瞬间的痛苦,很快又消失在无意识中。也许,被活埋者是多么渴望加入到活埋别人的行列呀,十年或百年后,他的愿望被传达或实现了。

   灰土越聚越多,对幸福的预支也越来越强烈,像矽肺病、结核病患者一样从内部瓦解了自己。活埋也总是从我们的内部开始,等我们去活埋别人的时候,自身已经是入土很久了。

   活埋的另一项工作逆时针展开,我们挖掘出某个历史时期被遗忘的人,他可能是诗人、画家、思想家、政客、隐者。就此便证明了被活埋的好处,几百年后他已经成为我们的口头禅,或手中、架上的宝贝儿。于是,我们便可以冠冕堂皇地说“是金子总会发光的”,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。
   谁说我们只会埋人,我们还会挖掘。

   于是乎,多情者可以想像,自己被活埋了十年、百年,最后又被挖了出来,把一段历史改写了。呸,我才不要这样的野心和隐忍,那不过是又一次加入到活埋队列中的冲动。

   现在或更早一些时候,我明白了,我是悲观主义者,一个怀旧的人,我不怕被埋没,无论是人为的还是来自于宇宙的力量。我不必挣扎,接受这样的命运。我坚信什么并不重要,只有尘土是重要的,而我是它的一部分,来自星光的一部分。另外,我并不坚信我握有真理,或许我可以接近它的微光。是这样,就是这样。

   在城里,我是个失去了土地的农民,但我依然在耕耘。如果说这是禀性,不如说它就是命运。


  6.青春
  
  去年底在海口,耿占春对朋友们说,“我是看着senzi从英俊到慈祥的”。听朋友转述之后,我会心地笑了。当然,也忍不住调侃他一句,“占春兄是从慈祥变得英俊了”。
  
  青春正离我而去,进入不惑之年,平和与坦荡才是最重要的。
  
  我还没有完全感受到青春,它就已经结束了。现在,我写下“青春”二字,就像看流星一样,找出它初始的轨迹。
  
  起点应该在大兴安岭南麓的大杨树,一所林业中学里。我马上就要上高一,父亲特意为我买了一块手表,记录这种开始。最有意思的不是读书,是下课后打闹、游戏、看女孩子。我朦朦胧胧地记得喜欢上了一个,她比我低一年级,会跳蒙古族舞,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辍学,不见了。有一次在街头偶然遇见她,脸露倦色,已经是一个工人了。那年月读书无用,还不如早点进厂接班,拿工资、生儿育女。虽然我有点儿替她惋惜,但自己还不知道毕业后干什么呢。
  
  大兴安岭的天空碧蓝碧蓝的,我跑到后山的望火楼上,一览秋色无余。风景真的能够教育人,我在那一刻有拥抱群山的冲动。
  
  没等一两年,举家南迁。在齐齐哈尔换车的时候,我又想到了我的中学,我生活了四年的小镇,再也见不到了。我荒唐地想着,如果她在这个车站出现那该多好呵,如果她出现在这个车站的候车室里,我可能就会留下。她代表了那片山林、河流、草甸、阳光和土地。
  
  这一页就这样翻过去了,永远地翻过去了。
  
  青春总是和冲动、荒唐连在一起。假如有一天,我真的在什么地方碰到她,也许会自责,我当初的眼光怎么那么差呢?然而,她已经不是她自己,她已经高度抽象化了,是我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地方的一种挽留,也是我生命中的一种缺憾和无奈。我只能一边憧憬着新生,一边在告别中渐渐消失。
  
  我的青春就这样在遗憾中开始,痛的只是一节节车厢,随车轮而来,复车轮而去。


  7.消息
  
  说不清楚在等什么,30岁以后,我似乎一直等一封信,一个口信,一个声音,从纷乱之中把我拔出来。到目前为止,我还是个无神论者,既没入教,也不会念什么经。我信什么呢?未知,像云彩一样飘乎不定,如果真有云朵教,那我就信它了。我虽然是个无神论者,但却敬慕那些有信仰的人,他们的根须不是连着大地就是通向天空。
  
  十几年间,我最爱去的地方是收发室,无论有无信件,都去转上一圈。好像有一股内驱力把我推到那个门口,收发员说今天没你的信,我也不急,坐下或站着跟他聊上几句。远方朋友打来电话,说给你寄的书收到没有,都快三个月了。我听了很吃惊,唉,邮路不畅,不知道又在哪里断线了。前年,王鲁兄从上海给我寄来几包圣诞卡,我没能收到,真是有点生气,但王鲁兄却很平和,他还祝愿那个拿走或捡到贺卡的人吉祥如意。想想也是,那正是圣诞卡的含意,给人带来意外的惊喜。但这些都不是我要等的信,它也许还在路上呢。
  
  这么多年,我收到的信件、特快专递、书刊、包裹、稿费通知单等等不下千件,但都没有我要等的那封信,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,可能跟本就没有这样一封信,可我却傻乎乎地在等,等下去。
  
  也许,它不是一封信,而是一个口信。某一天在大街上,一个陌生人突然走到我面前说的一句话。但街头太嘈杂,地点设在幽静的山谷里比较合适,人也换成了鸟儿,突然从树枝上传来了一个口信。唉,这都属瞎想,是人是鸟儿都不重要,地点在何处也无所谓,关键是我是否听到了那个口信。而且是没有缘由、无须证明的口信,我忽然就信了。
  
  兴许是一个声音呢?无论它从电话、电视机、收音机,还是窗外传来,我都会信的。然而,我根本就没有听到这个声音,反而是尖利的耳鸣在折磨我,让我失眠,听力下降,在下降中对细微的声音更加敏感了,真是怪事儿。
  
  每当电话铃响起,我的心就突突跳,然而不是,不是。
  
  我还在模模糊糊地等,也无所谓等,等什么自己都不知道,就这样消耗下去。有时,我也想开了,幸亏它没来,不然,我的生活将会变成什么样子?可是,等与不等不是我能说了算的,来与不来也不是我所能预期的。无所谓了,我继续去收发室,继续上街或到野外闲转,继续收听广播、电视、电话,继续在嘈杂中过日子。
  
  它可能并不知道我在这里,即使在街上碰到了也认不出来,或者是被某处邮路给卡住了。唉,这都是在闲操心,它要是见我,通知我不是太容易了吗。
  
  它一直就藏在我心底,驱动着我,等待不过是一种焦虑的形式。


  8.火炉
    
  小时候,最爱做的事儿是拉风匣,坐在小板凳上,望着炉膛里的火苗发愣。父母经常说我反应迟钝,此言不虚,我常常会盯着什么东西就发愣,心思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。
  
  风匣呼哒呼哒地响,炉膛里柴火熊熊,玉米秆化为柔软的灰,白了下来(这个变化既让我惊讶又不解)。那时烧不起煤,火苗多半是黄色的,锅里烙出的玉米饼也是黄色的,和我的皮肤一样。所有的黄色加在一起就是金色时光,这是回忆赋予它的光彩。
  
  我想什么呢,也许是奶奶昨夜给我讲的王二小砍柴的故事,也许是半夜到院子里小解,看到的满天的星斗,我搞不懂是谁为它们拉着风匣。火苗在勾引着我,烟气倒出呛得人流眼泪,灶火忽大忽小,火舌忽东忽西,火中的一切跟我看到的不一样,火苗使一切都变了个样。有时,抬头望一望房梁上的燕子窝,那又是一个小世界。大人不让我爬梯子,不然,我早就爬上去了。
  
  童年的夜晚,没有娱乐,读物更是匮乏,我除了看火苗,还能干什么?
  
 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,我不知道,但我知道一个玉米饼是怎样黄熟的。
  
  第一次烧煤是在大兴安岭,父亲特意买了个铁炉子,那一圈套一圈的炉盖极具美感,炉箅子也设计得漂亮。烧煤和柴秆就是不一样,火炉烧旺时炉壁也通红,火苗却是蓝色的。我在一个煤块上发现了一片树叶,惊喜得不得了,却忘了保存。煤虽好烧,可煤渣却不像柴灰那么好处理,除了铺路外,真让人头痛。让人头痛的还有煤烟,如果排烟和通风不好,还能致人中毒、死亡。
  
  盯着炉火,我打发了童年和少年时光,进城以后用上了煤气,这种乐趣也就随之消散了。欧洲人的居室里喜欢垒个壁炉,既实用又美观大方。现在国人家装也有设计纯装饰性的壁炉,我不感兴趣,火是可以装饰(伪造)的吗?笛卡尔在巴伐利亚的冬日,曾经整天呆在火炉子(也可能是壁炉、暖房)里面沉思,那是多么大的思想者的火炉呵,当他从火炉里出来的时候,他的哲学已经半成了。罗素说“苏格拉底惯常在雪地里终日沉思,但是笛卡尔的头脑只当他身暖时才起作用。”在火炉里思考也是一种隐居,笛卡尔曾说“隐居得越深,生活得越好。”
  
  火炉里的笛卡尔,也曾对着熊熊的火焰发愣,他说:“它何以把某些东西烧化,把另一些东西烧硬;它何以能烧掉几乎所有的东西,把它们烧成灰和烟;以及它如何能单凭猛烧把那些灰烬烧成玻璃。这种从灰烬到玻璃的转化,我觉得跟自然界发生的其他各种转化一样奇妙……” 如果没有火的想像和幻象,笛卡尔是不会在那里呆下去的。
  
  如今,我盯着刚写下的汉字发愣,在思考中我总是一个迟钝的学生。
  
  推开铝合金窗子,眺望夜空,每一颗繁星都像是火炉。我能分辨出亮一些烧的是煤,暗一点烧的是柴,一种烟熏火燎的滋味又回来,只是太远、太遥远了。 


  9.内疚
  
  
  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”追抚往昔,仍有一些人与事,令自己不安,在或短或慢的入睡期浮现于眼前。我虽做不到每日三省吾身,但偶尔反省一下自己曾做过的内心有愧的事还是可能的,也是必要的。这也是我写下它们的缘由,我不求解脱和朋友的原谅,只是静静地忏悔一番。
  
  当然,我只能把自己能察觉、回忆、认识到的写出来,还有很多没有自省到的,那就留给以后吧。
  
  大概是上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,同学之间相互塞纸条的现象极普遍,多半是假借他人之名捣笑、逗骂另一个人。我在班里算是老实的,至少外表是这样,从不写纸条,因为父母就是这所小学的教员。也说不清为什么,有一天我忽然写了个纸条,冒签一个同学的名字,塞进另一同学的书桌。这下可不得了,那个同学把纸条交给老师,老师发火了,当场叫起了我冒签名字的那位同学,他死活不承认,本来就不是他写的嘛。我也吓坏了,却没敢站起来,今天想想,那真是耻辱。让同学替我顶罪,我心已经不安,没敢站起来,更是我人生的第一次失败。如果,我还能遇到替我受罚的同学,我会向他赔罪,即使他说没关系、早都忘了,我也不会感到丝毫的解脱。
  
  20岁以后,我和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自己印了个诗页,主要是便于与外地朋友交流。一天,我从校收发室拿回一封被退回的信,看字迹是朋友Z写的,落款却是我的地址和名字。此前,我听另一个朋友说,Z有点靠不住,我不免也有些怀疑,于是就将信拆了,心想反正也是寄不出去了。某天,朋友们聚会,Z刚好也来我家喝酒,忽然看到这封被打开的信,脸色铁青。我当时没太在意,后来想起此事就心里不安。事后,他什么都没说,就默默地原谅了我,可我却一直未向他道歉。虽然那封被退回的写着我的通信地址,我也不该拆开那封信,这是对他的不尊重、不信任。我当时没道歉是把这件事看得太轻描淡写了,其实是做了一回小人的勾当。
  
  还有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发生在外地。我和H一起参加一个笔会,外出游览时他突然发病,被急救车送进医院抢救。还好,没有检查出什么大毛病,一切很快就稳定了下来。第二天乘车返回,还未出市区,他突然又感觉不适,要求下车,我也陪他下来了,可是却没有陪他留下。我的假期马上就用完了,必须返回。可我毕竟抛下了一起出来、身上有病的朋友,即使他被证实没什么大病也应该留下。当时,他是多么想有个朋友在身边呵,可我却抛下他走了。这事真是不能原谅,有什么比生命和友谊更重要的呢?可在当时我却没能掂量出它的分量,唉……
  
  往事不堪回首,我只是偶尔扭回头看看,已经不堪其重。虽然,我可以写下我的内疚,暂时告慰一下自己的良心,但这并不能保证我以后不做傻事和错事。骆一禾说,人生中有许多东西影响一个人的博大,确实如此。
  
  
  10.忧伤
  
  “黄昏陡然悲怆,像把金色的小提琴架在脖子上。”你不得不演奏它定好了的曲目,在几根弦上折磨自己的胸腔。
  
  你要了一瓶啤酒,对着幽暗的小窗独饮。玻璃似乎是青色的,一条小街的路灯惨淡而昏黄。你为什么坐在这里,而不是另一个地方?另一个地方是不是同样有一扇小窗,坐着一个和你一样的人,和你同时分享此刻,你不知道,也不该瞎想。你面向小窗,无语,一碗蛋仔面很快就端了上来。你记不得啤酒什么滋味,那碗面什么味道,稀里糊涂就吃完了,无味无色地枯坐着,像一具盛水的木桶,被一只瓢掏空了。30分钟前,你在一家书店翻书;10分钟前,一个电话把你打到了天上。
  
  你在空气中飘,飘到了咸阳的郊外。黄昏下的秦岭渐渐矮下去,渭河水静悄悄地流淌。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有一股气在升腾,在你身后的停机坪上,飞机银色的外壳罩上一层军绿,土拨鼠的眼睛在洞口发出金色的光。你就要离开这里,看一眼就是少两眼,看两眼就是……唉,你不能把巨大的山系当盆景摆上书桌,也不能把飞机微缩为模型打进行李。带不走的还有朋友,还有那个地方(那些风景和人依存的地方)。虽然,你早就喊着要走了,可一旦真的离去,忧伤就骑着快马来了。那一天,从不喝酒的你第一次痛饮,酒水把你的胃掏空了。
  
  一晃就是十几年,你坐在一家快餐馆的二楼,面朝西窗。一些朋友像鸟儿一样飞走,你追不上他们,他们的翅膀把这座城市的一部分光也带走了。你坐在阴影中,嘱咐服务员不要开壁灯,最好把背景音乐也关了。你不走,是惧怕那些海浪吗?不是,你怕再次离别,泪水不够用,要用酒水来冒充。然而,你还是要忍受他人的离去,过去,你还真没有体验过。你并不怀疑自己的选择,留下是对的,尽管你刚喝下一半的啤酒已经变味,可你并没有说什么。
  
  忧伤陡然地抓住了你,用琴弓锯你的肺叶。你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坚定,你也后悔,推翻过自己的决定;你也脆弱,对一切心灰意冷。当夜幕大面积降临,你有从窗口跃出去的冲动。然而,一个细树枝,一盏刚亮起的街灯就能接住你,你太轻了,你的忧伤太轻了,连不达标的水泥路面都砸不痛。
  
  背景音乐被另一个顾客唤醒。你刚吃下一碗阳春面,仍然感到腹内空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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